★定義:能讓〈1〉不同身心〈2〉不同年齡〈3〉且可以永續居住(世代交替的)的住宅設計
★通用設計概念 - 是指在任何產品、環境與服務的設計,無須針對特殊使用者設計,卻能滿足大多數人的需求;通用設計就是一個好的設計,一個能讓任何人都可以使用的設計概念,不論是健康或身心障礙者都很容易了解它、使用它,並且保證良好的品質與機能,不會與使用這產生不良的衝突與障礙。
★通用設計七大原則:
『通用設計』是1985年美國設計師Rona L. Mace(梅斯)首先提出『Universal Design』一詞,日後並與北卡羅萊州立大學通用設計中心一同制定通用設計七原則。
1.平等使用 — 不分年齡、性別、體型、體能狀況,都能無差別的使用
2.靈活運用 – 增加使用的準確性及精確度,例如左右癟子都可以靈活運用
3.簡單易用 — 符合直覺,不論使用者的識字程度、語文能力,一眼就能懂
4.簡明訊息 – 不論周圍狀況或使用者感官能力,有效傳達資訊,例如使用圖片、觸覺
5.容許錯誤 -- 讓發生危險、意外、錯誤的機率降低,例如避免誤觸的設計
6.省力操作 – 有效省力,讓身體可以舒服自然不費力地使用
7.尺度合宜 – 不論使用者體型、姿勢或移動能力,提供適當的空間,有助操作
*資料、圖片來源:永慶慈善基金會
編 撰 者:『藝工匠の(之)家』(大益工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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